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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甘扶领办发[2008]3号
关于开展全省建档立卡乡级网点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委关于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按照新的扶贫标准,进一步夯实扶贫开发的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努力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08年全省扶贫工作部署及《甘肃省二〇〇八年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编制意见》的要求,全省在有重点县的10个市(州)各选1个县作为建档立卡乡级网点建设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建档立卡乡级网点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扶贫开发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扶贫工作管理、进一步瞄准贫困人口、积极开展信息扶贫的客观要求,是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乡级网点建设目的:一是根据国家要求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依托乡级网点逐步实现扶贫项目动态监测;三是通过乡级网点逐步实现贫困村与外界的信息交互,开展信息扶贫工作。
通过建档立卡乡级网点建设,要在贫困乡镇建立监测点,创建工作规程,配置工作设备、构建宽带或电话拨号上网平台,培养县乡扶贫监测工作队伍,应用国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系统,建立乡采集、县审核、市评估、省备案的四级联网的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体系。同时,为进一步开展扶贫项目动态监测和信息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试点范围
10个试点县内凡有贫困人口的乡镇均列入试点范围。贫困人口的认定以国家即将调整的贫困标准为依据,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建档立卡(具体标准待国家确定并公布后执行)。
三、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作平台建设。试点范围内贫困乡镇每乡镇各配备计算机1台、扶贫管理系统软件1套、打印机1台、UPS电源1台、U盘1个、电脑桌椅1套、档案柜1组、联网系统及电器辅料若干。每乡镇监测点建设费1万元、贫困监测费2千元,列入各试点县2008年财政扶贫资金计划“建档立卡乡级网点建设”和“贫困监测”项目。设备器材实行省级政府采购。
(二)监测人员队伍建设及培训。各贫困乡镇在现有工作人员中选配1—2名扶贫专干,在县扶贫部门指导和乡镇党委领导下,负责监测点管理和乡村扶贫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录入、上传工作。选配的乡级扶贫专干,要责任心强、熟悉农村工作、会操作计算机,实行县审批、省市备案管理制度,保持该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负责扶贫监测的市县乡工作人员每年培训一次。试点期间培训工作由省扶贫信息网络中心负责统一组织,正常运行后乡级监测人员的培训由市县负责组织。
(三)工作制度建设。建档立卡乡级网点由县扶贫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甘肃省扶贫监测乡级网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甘肃省农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手册》、《贫困户建档立卡管理系统工作手册》和《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流程》开展业务工作。
乡级网点设备实行统一编号、专机专用。日常维护由县扶贫部门指导乡镇自行开展,省扶贫信息网络中心和市(州)扶贫部门定期组织抽查和巡检。
四、乡级网点的基本工作任务
根据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在县上统一组织下,负责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上传工作,监测到村到户政策资金的落实及扶贫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利用网络和其它有效手段,上传下达外界与贫困村产供销、劳务用工等信息,宣传党和政府的惠农政策,及时反映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试点县乡级网点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1、以县为单位依托乡级网点每年开展一次贫困村、贫困户调查工作。
2、以乡镇为主每季度对本乡镇当年扶贫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监测。
3、乡级监测人员每月给县扶贫部门至少上报1条反映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信息。
4、完成县扶贫部门要求的各类材料、报表等。
乡镇采集的建档立卡基础数据,录入计算机“贫困人口管理系统”,然后通过互联网上传县扶贫部门(无法上网的可将数据下载U盘报送)。此后,每年对上年度贫困人口变化情况进行调整;动态信息,通过甘肃扶贫信息网中“甘肃省扶贫信息采集系统”上报,县扶贫部门以乡镇名称为“用户名”给各乡镇注册;其它材料、报表等,通过省上给各乡镇开通的电子邮箱传递。
五、要求
建档立卡乡级网点建设试点,是今年全省扶贫工作的一件大事,是按新的贫困标准规范全省贫困人口确定工作的重要步骤,政策性强,影响深远。各试点市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全省建档立卡乡级网点建设试点工作,由省上统一指导并负责试点县乡级网点建设的抽查验收、建档立卡相关数据的最终确认和发布。各试点市(州)扶贫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县的试点工作,要深入实际及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探索、总结工作经验。
2、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乡级网点的作用。乡级网点建设,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扶贫工作水平的重要措施。加强和完善乡级网点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地要本着“稳步推进、逐步完善、互联互通、有效利用”的原则,在抓好建设的同时,严格按照《甘肃省扶贫监测乡级网点管理暂行办法》,管好、用好工作设备。要把好基础数据录入关,做到“数出有据、及时无误”。要充分发挥乡镇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拓展相关业务。
3、时间按排。各试点县乡级网点建设工作,在省上组织培训后,六月份启动,八月底前完成建档立卡乡级网点建设任务。贫困户的重新认定工作,根据国家要求届时另行安排。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扶贫 建档立卡 试点 通知
抄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办公室
共印:50份
